齐宣在田里给人干活挣钱,叶清秋同样如此。 虽然她细皮嫩肉,一看从前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,但她也开始学起煮饭、浣衣、编织箩筐等活计。 她聪明机灵,学得很快,仅仅一天,编的箩筐就不比村里那些编了十几年的妇人差,甚至还犹有胜之。 村里有人专门收箩筐,再统一等到赶集时间拿去镇上卖的,叶清秋则将自己编织的箩筐卖给这种人,换取些许铜板。 齐宣和叶清秋,这对失忆的男女住在一起,互帮互助,积极赚钱,期盼着有朝一日能离开这个村庄,去往大城镇求医。 村庄里的安稳日子,就这么一天天过去。 转眼间,距离他俩第一天来到村庄,已经过去了半个月。 赵家村虽然贫瘠,但山清水秀,环境很美好,岁月也很静好。 而且这半月以来的日子太安稳了。 安稳得让齐宣和叶清秋都有些恍惚起来。 一种想法,开始不受控制地在他们心中升起。 “好像……” “就这样,和她/他一直在村里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,也不错?” …… …… “好吃么?” 黄昏,叶清秋和齐宣正准备吃晚饭,可她却并未动筷,而是端着碗,一双大眼睛期盼地看着齐宣。 齐宣囫囵吞枣般夹了几块豆腐放进嘴里,轻轻点头,“嗯,很好吃啊。” 和叶清秋第一天做的饭比起来,今天的实在是美味佳肴,短短半月,她厨艺确实增长不少。 “嘻嘻,那就好。” 叶清秋笑眼弯弯,这才开始动筷,还先给齐宣碗里夹了几块仅有的烧肉。 她现如今已经不再身穿当初的那一袭华美青裙,毕竟那并不适合干活。 此刻的她长发盘起,略显凌乱,不施粉黛,没有发饰,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绿色粗布衣服……这衣服还是老村长从家里翻出来的,是其老伴所留。 现在的叶清秋虽然依旧天生丽质难自弃,却也有了那么几分农家妇人的模样。 而齐宣更是在地里接连晒了十几天的太阳,肤色黝黑到了极点,和自己那一头扎起的白发比起来就显得更黑了。 皮肤粗糙,双手粗糙,活脱脱一个农家汉。 吃完饭,等叶清秋收拾干净碗......(PC站点只显示部分内容,请使用手机访问阅读!)